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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讲:特朗普为什么没能把鲍威尔查成案?

鑫诺研究2026-09-22
[摘要]——美国联邦检察官与总统之间的权力边界

一、新闻回放

联邦检察官对美联储主席鲍威尔启动刑事调查[1][2]

2025年11月,美国哥伦比亚特区的联邦检察官办公室,对美联储主席鲍威尔启动了一项刑事调查[1][2]

查的是什么?是美联储华盛顿总部大楼的翻修工程。这个项目总造价约25亿美元,比预算超支约7亿美元;争议点有两个:一是钱花得对不对,二是鲍威尔2025年夏天在国会作证时,关于这个项目的说法是不是与事实不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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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联储主席鲍威尔[1]。(图片来源:新华社/资料图)

从启动到终止,五个多月,从头到尾没有立上案2026年3月13日,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地区法院首席法官詹姆斯·博斯伯格裁定:撤销司法部发出的大陪审团传票。2026年4月24日,联邦检察官办公室宣布:终止这项刑事调查[1][2][3]

从启动到终止,五个多月,从头到尾没有立上案。

二、问题提出

美国联邦检察官,到底听不听总统的?既然联邦检察官是政府这一边的人,为什么这个案子还是办不成?真正挡在总统面前的,到底是哪几道闸?特朗普为什么没能把鲍威尔查成案[1][2]

三、法律解析

答案是:因为美国的刑事司法制度,有好几道独立的闸门。之所以总统想查谁就能查谁是不可能的,是因为大陪审团、法院、证据标准,每一道都可以把案子挡回去[1][3]

先纠正一个流传很广的说法:联邦检察官在法律上,并不“独立于”总统[2]

很多人听说过一句话:美国的检察官很特殊,不受总统和司法部长的指挥。这句话,有一半是对的,有一半是错的[2]

从法律身份上说,联邦检察官恰恰是受总统管制的。美国的联邦检察官(United States Attorney),全美一共94个司法辖区,每个辖区一名。由总统提名,经参议院确认后任命;总统有权将其免职。司法部长对他们有监督和指挥权[2]

那“独立性”到底体现在哪?体现在规范和历史上:

第一,是内部规章。司法部有一本《司法手册》(Justice Manual),明文规定:起诉决定必须基于法律和证据,不得基于政治考虑、党派利益或个人的政治关系。这是职业规范,不是法律,但它是一条真实的红线[2]

第二,是特别检察官制度。当司法部与案件存在利益冲突时,司法部长可以任命一名特别检察官。按司法部规章,特别检察官在调查和起诉上拥有独立性,司法部长只能基于“不当行为、失职、利益冲突或其他正当理由”将其免职[2]

第三,是历史上真正“法定独立”的一次尝试,而且已经失败了。1978年,美国国会通过《政府道德法》,创设了“独立检察官”制度。但这项法律在1999年到期,国会没有续期,独立检察官制度就此终结[2]

第一道闸:大陪审团——它不起诉,谁都白搭[1][3]

美国宪法第五修正案规定:任何人犯重罪,非经大陪审团起诉,不得受审。大陪审团是什么?是从普通公民中随机抽签产生的16到23个人。他们秘密听证,只听检方一方的证据,然后投票决定:起诉,还是不起诉[1][3]

第二道闸:法院——法官可以撤销大陪审团传票[1][3]

在鲍威尔案中,法官直接裁定:政府“几乎毫无证据”证明鲍威尔犯罪;而“大量证据表明”,政府向美联储发出这些传票,目的是施压其主席投票支持降息,或迫使其辞职,属于“不正当目的”。所以,撤销大陪审团传票[1][3]

第三道闸:证据标准——没有证据,谁都办不成案刑事起诉的门槛,是“排除合理怀疑”。这不是“大概是他干的”就行,而是“不可能有别的解释”才行。达不到这个标准,检察官就不会起诉——因为起诉了也赢不了[2]

四、相关制度

制度一:联邦检察官的任命制度 美国的联邦检察官,全美一共94个司法辖区,每个辖区一名。由总统提名,经参议院确认后任命;总统有权将其免职。司法部长对他们有监督和指挥权[2]

制度二:大陪审团起诉制度 美国宪法第五修正案规定:任何人犯重罪,非经大陪审团起诉,不得受审。大陪审团是从普通公民中随机抽签产生的16到23个人。他们秘密听证,只听检方一方的证据,然后投票决定:起诉,还是不起诉[1][3]

制度三:特别检察官制度 当司法部与案件存在利益冲突时,司法部长可以任命一名特别检察官。按司法部规章,特别检察官在调查和起诉上拥有独立性,司法部长只能基于“不当行为、失职、利益冲突或其他正当理由”将其免职[2]

制度四:司法部内部规章 司法部有一本《司法手册》,明文规定:起诉决定必须基于法律和证据,不得基于政治考虑、党派利益或个人的政治关系。这是职业规范,不是法律,但它是一条真实的红线[2]

五、相关事实

独立检察官制度的历史 1978年,美国国会通过《政府道德法》,创设了“独立检察官”制度:独立检察官由一个专门的特别法庭任命,司法部长只有在有“正当理由”时才能免职。但这项法律在1999年到期,国会没有续期,独立检察官制度就此终结[2]

鲍威尔案的结果 2026年3月13日,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地区法院首席法官詹姆斯·博斯伯格裁定:撤销司法部发出的大陪审团传票。2026年4月24日,联邦检察官办公室宣布:终止这项刑事调查,把案子移交给了美联储的监察长办公室[1][2][3]

为什么总统想办谁就能办谁是不可能的? 因为美国的刑事司法制度,有好几道独立的闸门:大陪审团、法院、证据标准,每一道都可以把案子挡回去。总统可以任命检察官,但他不能命令大陪审团起诉,不能命令法官判有罪,也不能命令证据凭空出现[1][2][3]

参考文献

[1] 华盛顿邮报2026年3月14日关于联邦法院撤销鲍威尔案大陪审团传票的报道

[2] 司法部《司法手册》关于起诉决定必须基于法律和证据的规定

[3] 《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第五修正案(1791年生效):大陪审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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