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诺律师团队为中铝公司控股江钨控股集团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总部要闻2010-10-292010年9月26日,中国铝业公司(简称“中铝公司”)与江西省国资委签署了《江西稀有金属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江西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国务院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江西省委副书记、省长、江西省委常委、秘书长、副省长洪礼和、中国铝业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副总经理等省、国资委领导十数人出席签约仪式。
按照该协议,中铝公司实现对江西稀有金属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双方密切合作,重点开发稀有稀土资源,投资发展技术含量高、竞争力强产品和产业,延伸产业链,在江西打造出国内一流、世界有重要影响力的稀有稀土产业基地。在未来3~5年,为实现江钨控股总收入达到500亿元,中铝公司及其所属企业投资不少于100亿元。
该项目因协议双方地位的显赫及标的的巨大,新闻一出,即在国内外有色金属界引起重大反响。而为本项目提供专项法律顾问正是本所律师团队。
2010年初,中铝公司与本所签订法律服务委托协议,委托本所为其收购江钨集团提供全程法律服务。本所组建了孔伟平、李楠、王蓉、徐敬武等律师的专业法律团队,具体承办该项目。服务事项具体包括:研究中铝发展战略规划、制定受让及入股江钨控股集团方案;就项目有关法律状况对江钨集团进行尽职调查,并且根据尽职调查情况,协助确定谈判思路,研究受让方案;起草、修订受让合同、新公司章程等法律文件以及处理善后的法律事务。
2010年4月,鑫诺江钨项目律师团队进驻江西,在南昌、九江、赣州、宜春、吉安等近十几个江钨集团下属企业所在地市,对江钨集团及其下属企业进行深入细致的尽职调查工作。经过2个月的工作,律师团队最终形成了300多页, 20多万字的尽职调查报告。随后,律师团队配合中铝公司资本运营部开展研究,确定具体收购方案,并配合中铝公司与江西省国资委经过多轮谈判,最终促成收购合同和相关法律文件的签署。
中国铝业公司与江西国资委签署《增资扩股协议》后,本所还将继续为中铝公司提供验资、增资、工商及国有产权变更等一系列后续的法律服务。
附:合作协议双方概况介绍
中国铝业公司是中央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从事矿产资源开发、有色金属冶炼加工、相关贸易及工程技术服务等,目前是全球第二大氧化铝供应商、第三大电解铝供应商和第五大铝加工材供应商,铜业综合实力位居全国第一。公司现有资产总额3545.5亿元,员工24万人,所属企业64家。2009年,公司生产氧化铝778万吨,铝及铝合金344万吨,铝加工材60.95万吨,铜加工材14.28万吨,精炼铜29.41万吨,完成销售收入1356亿元,跻身世界500强企业行列。
江西省是我国重要的稀有稀土资源和产业大省之一,稀有稀土金属是江西省“十二五”发展规划中的支柱产业之一。江西稀有稀土金属钨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江钨集团公司”)为江西省属大型工业集团,具有百年历史,为我国国民经济建设、国防建设以及钨工业的发展作出了重要的贡献,是国内最大的以钨为特色,集有色金属采、选、冶、销售、装备制造等于一体的资源性、综合性工业集团之一,现由江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监管。 目前,集团公司资产总额达到71亿元,拥有全资和控股企业34户,重要参股企业4户,2005年、2006年销售收入每年净增10个亿,2007年销售收入达到43.88亿元。江钨控股集团是江西省国资委持股的大型国有独资工业集团,已初步形成钨钼铋锡、稀土、镍钴、再生金属等有色金属产业板块,已拥有和控制的有色金属资源储量超过300万吨金属。截至2009年底,江钨控股集团总资产111.46亿元,2009年实现销售收入89.4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