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讲:警察跪压弗洛伊德为何被判22年?
鑫诺研究2026-09-17一、新闻回放

白人警察肖万跪压弗洛伊德现场(路人拍摄视频截图,2020 年 5 月25 日)
2020 年 5 月25 日傍晚,美国明尼苏达州明尼阿波利斯市,一家杂货店的店员报警称,一名 46 岁的黑人男子乔治·弗洛伊德(George Floyd)使用了一张 20 美元的假钞。警察德雷克·肖万(Derek Chauvin)和另外三名警察到达现场后,将弗洛伊德按倒在地。弗洛伊德戴着手铐,脸朝下趴在街道上,肖万将左膝压在弗洛伊德的颈部,另外两名警察按压其背部和腿部[1-3]。
弗洛伊德反复哀求:“I can't breathe”(我不能呼吸),“求你了,我喘不过气来” ,“妈妈”。这一过程持续了 9 分 29 秒。在最后几分钟,弗洛伊德失去了意识、停止了呼吸,但肖万仍然没有移开膝盖[1-2]。17 岁的黑人女孩达内拉·弗雷泽(Darnella Frazier)在路边用手机拍下了整个过程,并将视频上传到社交媒体。视频迅速传遍全球,弗洛伊德那句“我不能呼吸”成为全世界反种族歧视运动的口号[1]。
弗洛伊德被送往医院后宣告死亡。尸检报告显示,弗洛伊德死于“执法过程中颈部受压导致的心肺骤停”。肖万最初仅被解雇,未被逮捕。在全美超过 150 个城市爆发抗议示威、部分地区演变为骚乱的巨大压力下,肖万于 5 月29 日被逮捕,被控二级谋杀、三级谋杀和二级过失杀人三项罪名[1-2]。
2021 年 3 月8 日,案件在亨内平县法院开庭审理。3月29日,控辩双方进行了开案陈述。庭审中,检方传唤了多名目击证人、医学专家和警察同僚出庭作证。明尼阿波利斯警察局长梅达里亚·阿拉东多当庭作证,明确表示肖万的跪压行为“绝对不符合”警察训练规范,一旦弗洛伊德失去反抗能力就应该停止压制。肖万的辩护律师则试图将弗洛伊德的死亡归因于其体内的芬太尼和心脏病,但医学专家证人一致作证:弗洛伊德死于颈部受压导致的窒息,而非药物过量[1-2]。
2021 年 4 月20 日,经过三周庭审和约 10 小时审议,12 人陪审团一致裁定肖万三项罪名全部成立,包括二级谋杀、三级谋杀和二级过失杀人。肖万成为明尼苏达州历史上第一位因杀害黑人而被定罪的白人警察。2021 年 6 月25 日,法官彼得·卡希尔判处肖万 270 个月(22 年半)监禁。另外三名在场警察后来也先后被定罪:莱恩被联邦法院判处 2 年半监禁(州刑期 3 年合并执行),昆恩被联邦法院判处 3 年监禁,陶被联邦法院判处 3 年半监禁(州刑期 4 年 9 个月合并执行),三人均已于 2025 年前先后出狱。肖万本人还就联邦侵犯民权指控认罪,2022 年 7 月被联邦法院判处 21 年监禁,与州刑期合并执行[2-3]。
二、核心问题
警察在执法过程中使用武力,在美国并不罕见。美国最高法院长期以来给予警察使用武力较大的自由裁量空间,历史上警察因执法致死人命而被定罪的案例极为罕见[1-2]。为什么肖万这次被定罪了?警察使用武力的法律边界在哪里?二级谋杀、三级谋杀和过失杀人有什么区别?那段路人拍摄的视频在审判中起了什么作用?那么,白人警察跪杀弗洛伊德为何被判 22 年?
三、法律解析
答案是:1791 年生效的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保护公民不受无理搜查和扣押,包括[4]
警察过度使用武力。1989 年联邦最高法院在格雷厄姆诉康纳案中确立了“客观合理 性”标准。肖万跪压弗洛伊德颈部长达 9 分 29 秒,超出了执法所需的合理武力范围,因此被裁定二级非故意谋杀罪成立[1][2][5]。
第一,警察使用武力受宪法第四修正案“客观合理性”标准约束[4-5]。 美国最高法院在1989 年“格雷厄姆诉康纳”案中确立了警察使用武力的标准:警察使用武力是否合宪[5],要从“现场合理警察” 的视角判断,综合考虑犯罪的严重程度、嫌疑人是否对警察或他人构成直接威胁、嫌疑人是否抗拒逮捕或试图逃跑等因素。这个标准是“客观” 的——不考虑警察的主观动机,只看一个合理的警察在当时情况下会怎么做。
在弗洛伊德案中,弗洛伊德已经被戴上手铐、脸朝下趴在地上、没有反抗,对任何人都不构成威胁,肖万继续跪压 9 分 29 秒显然超出了“客观合理” 的范围[1][2][5]。
第二,三项罪名的区别[2][3]。 肖万被判定的三项罪名在明尼苏达州法律中有明确区别:
- 二级谋杀(second-degree intentional murder):并非预谋杀人,而是在实施或企图实施其他重罪(如袭击)过程中致人死亡,又称“重罪谋杀”(felony murder),最高刑期 40 年。
- 三级谋杀(third-degree murder):行为人实施了“极其危险的行为”且“放任他人死亡”,表现出“堕落的心理”(depraved mind),最高刑期 25 年。
- 二级过失杀人(second-degree manslaughter):因“严重过失”(culpable negligence)致人死亡,即行为人应当意识到其行为会带来不合理的风险却无视该风险,最高刑期 10 年。
陪审团认定肖万的行为同时满足这三项罪名的构成要件——他的跪压既是重罪过程中的致人死亡,也是放任死亡的极其危险行为,又是严重过失[2]。
第三,视频证据是定罪的关键。 美国历史上警察暴力执法案件很少被定罪,一个重要原因是缺乏客观证据——往往只有警察的一面之词。但弗洛伊德案不同:17岁女孩弗雷泽拍摄的视频完整记录了 9 分 29 秒的全过程,全球数十亿人亲眼看到了弗洛伊德的哀求与死亡。这段视频使得辩方无法将事件描述为“警察在激烈反抗中被迫使用武力”,也使得陪审团可以直接判断肖万的行为是否合理。弗雷泽因此获得了普利策特别荣誉奖[1-2]。
第四,肖万为什么不能用“有限豁免权”逃避刑事责任?美国的有限豁免权(qualified immunity)主要适用于警察等政府官员面临的民事赔偿诉讼,例如依据42 U.S.C. §1983提出的民权诉讼。它不是刑事豁免制度。因此,在刑事案件中,警察不能仅以“自己认为行为合法”为理由主张有限豁免权。至于明尼阿波利斯警察局长和其他警务人员关于肖万行为违反部门政策和训练的证词,则属于刑事审判中的证据,可以帮助陪审团判断他的行为是否符合合理使用武力的要求,但这并不是有限豁免权不适用的法律依据[2]。
第五,肖万案在美国警察执法史上受到广泛关注。2021年4月20日,他成为明尼苏达州首名因杀害黑人而被陪审团定罪的白人警察。案件的一个重要特点,是现场视频、警察培训材料、医学证据和多名证人证言形成了相互印证的证据体系。案件判决后,美国各州和地方政府继续围绕警察使用武力、警察干预义务、培训和问责机制等问题进行立法和政策调整,但不同改革措施的效果及其与犯罪率之间的关系仍存在争议,不宜简单归结为单一因果关系[2-3]。
第六,肖万案后,美国多个州和地方政府继续推动警察执法制度改革。明尼阿波利斯市2021年曾将是否取消独立警察局、设立公共安全部门的宪章修正案提交选民表决,但该方案最终未获通过。与此同时,美国多个州在2020年至2021年间通过了涉及警察使用武力、警察干预义务、执法问责和培训等方面的新规定。美国国家州议会会议(NCSL)统计,仅2020年至2021年,各州和华盛顿特区就提出了3000多项相关执法改革法案。此后,关于这些改革措施对警察执法、公共安全和犯罪率的具体影响仍存在不同研究和观点,因此不宜简单将犯罪率变化归因于某一项警察改革。明尼阿波利斯市此后还与美国司法部达成了涉及警察使用武力、种族歧视、警察干预和问责等方面的联邦法院可执行协议[2]。
参考文献
[1]央视新闻2020年5月关于弗洛伊德事件的报道
[2]新华社2021年6月26日关于肖万被判刑22年半的报道
[3]明尼苏达州法院判决书:State v. Chauvin, No. 27-CR-20-12646 (Minn. Dist. Ct. 2021)
[4]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1791年生效)
[5]格雷厄姆诉康纳案(Graham v. Connor, 490 U.S. 386, 1989):联邦最高法院确立警察使用武力的“客观合理性”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