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首页>总部要闻>孔伟平律师参与国资委2010年软课题《<国资基础管理条例>研究》评审

孔伟平律师参与国资委2010年软课题《<国资基础管理条例>研究》评审

总部要闻2010-12-20
[摘要]孔伟平律师参与国资委2010年软课题《<国资基础管理条例>研究》评审

2008年颁布的《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将企业国有资产定义为国家对企业各种形式的出资所形成的权益,目前我国的企业国有资产日益壮大,流动性明显增强,而其基础管理工作却依然政出多门,零散滞后,基于此,2010年,国务院国资委提出制定《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条例》,以加强对应管理,为了给该条例的顺利制定提供理论支持,国资委又委托中国政法大学资本研究中心进行条例立法研究,并将其列入国资委2010年重要软课题。

近日,资本研究中心课题组形成了该软课题研究报告(送审稿),报告将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工作内容划分为八部分,分别为产权界定、产权登记、非上市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资产评估、清产核资、资产统计和综合评价,通过对现行理论及制度建设、实践情况的调研、梳理,为制定《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条例》勾勒基本框架,提出立法建议。

20101215,孔伟平律师作为国资委法规局特聘专家,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总法律顾问陈丽洁、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法律部总经理张吉星、国务院法制办工交司万欣、国务院国资委研究局杨宁等专家、企业领导、官员一起,参与该软课题报告的评审。

评审专家共同认为,该报告充分吸收近年来比较重要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参考了学术理论研究成果及中央、地方国有资产的管理实践经验,为《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条例》的制定提供了理论与实务依据。但作为律师,尤其是作为较长期专注研究公司法、为多起国有产权转让、收购提供第一线法律服务的律师,孔律师亦提出,该报告关于非上市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等部分,在实务操作方面研究得不够深入,有些建议或结论与实践存在一定差距,需进一步完善。课题组认可孔律师的观点,表示愿意与孔律师继续联系并改进报告。

报告最终通过了专家组评审。

 

另,今年年初,孔伟平律师作为国资委法规局特聘专家,与中国航空集团公司副总法律顾问聂颖、中国通用集团公司法律部总经理吕国平、中钢集团公司法律部总经理高蔚卿等,还参与了国资委2009年度重要软课题《企业国有资产法配套法规研究》报告的评审。


手机分享